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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政學校的最後一門課是《婚姻有經營和創意》,主講老師是學校特地聘請的一位研究婚姻問題的教授。他走進教室,把隨手攜帶的一疊圖表掛在黑板上,然後,他掀開掛圖,上面用毛筆寫著一行字:婚姻的成功取決於兩點:
一、找個好人;
二、自己做一個好人。
就這麼簡單,至於其他的秘決,我認為如果不是江湖偏方,也至少是些老生常談。教授說。
這時台下嗡嗡作響,因為下面有許多學生是已婚人士。不一會兒,終於有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子站了起來,說: "如果這兩條沒有做到呢?"
教授翻開掛圖的第二張,說:"那就變成4條了。"
一、容忍,幫助,幫助不好仍然容忍。
二、使容忍變成一種習慣。
三、在習慣中養成傻瓜的品性。
四、做傻瓜,並永遠做下去。
教授還未把這4條念完,台下就喧嘩起來,有的說不行,有的說這根本做不到。等大家靜下來,教授說:"如果這4條做不到,你又想有一個穩固的婚姻,那你就得做到以下16條。"
接著教授翻開第三張掛圖。
一、不同時發脾氣。
二、除非有緊急事件,否則不要大聲吼叫。
三、爭執時,讓對方贏。
四、當天的爭執當天化解。
五、爭吵後回娘家或外出的時間不要超過8小時。
六、批評時話要出於愛。
七、隨時準備認錯道歉。
八、謠言傳來時,把它當成玩笑。
九、每月給對方一晚自由的時間。
十、不要帶著氣上床。
十一、他或她回家時,你一定要在家。
十二、對方不讓你打擾時,堅持不去打擾。
十三、電話鈴響時的時候,讓對方去接。
十四、口袋有多少錢要隨時報帳。
十五、堅持消滅沒有錢的日子。
十六、給你父母的錢一定要比給對方父母的錢少。
教授念完,有些人笑了,有些人則歎起氣來。教授聽了一會兒,說:"如果大家對這16條感到失望的話,那你只有做好下面的256條了,總之,兩個人相處的理論是一個幾何級數理論,它總是在前面那個數字的基礎上進行二次方。"接著教授翻開掛圖的第四頁,這一頁已不再是用毛筆書寫,而是用鋼筆,256條,密密麻麻。教授說:"婚姻到這一地步就已經很危險了。"這時台下響起了更強烈的喧嘩聲。不過在教授宣佈下課的時候,有的人坐在那兒沒有動,他們流下了淚。
** 愛一個人,要了解,也要開解;
要道歉,也要道謝;
要認錯,也要改錯;
要體貼,也要體諒;
要接受,而不是忍受;
是寬容,而不是縱容;
是支持,而不是支配;
是慰問,而不是質問;
是傾訴,而不是控訴;
是難忘,而不是遺忘;
是彼此交流,而不是凡事交代;
是為對方默默祈求,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;
可以浪漫,但不要浪費;
可以隨時牽手,但不要隨便分手。!
吃得好,穿得好,不如夫妻同到老,只要嫁得好,不必嫁的早,晚婚是個寶,幸福甜到老。
明月照高樓,流光正徘徊。上有愁思婦,悲歎有餘哀。 借問歎者誰?言是宕子妻。君行踰十年,孤妾常獨棲。 君若清路塵,妾若濁水泥;浮沈各異勢,會合何時諧? 願為西南風,長逝入君懷。君懷良不開,賤妾當何依!
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
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
壞兆頭
今年過完年後,連著二天都在做惡夢,八百年沒做過惡夢的我,平當總是一覺到天亮,應該是說睡眠品質很好的人,竟連二天做惡夢,還是有關我工作的惡夢.....更奇怪的是,咱家的日光灯,在過年後接二連三的壞,每天給我輪流一閃一閃亮晶晶的,實在是要我把它當成正常事件來看是不可能的......今天與我主管閒聊時才知道,當初在應徵我們這批新人時公司有多請人了,可能要動刀砍人了,而他們主管們開會談到這方案的日子,吔..竟然是我開始做惡夢的當天晚上...這~也~太~神~奇~了~吧....這算是心有靈犀嗎????還是老天爺給我的預告????雖然我的主管說老闆對我的感覺還不錯,不太可能會動到我,但是以我對錢的超級不安全感來看,還是多看看別的工作再說吧.....現在這時節工作還真的是沒保障,失業無薪假的一堆...我還算很幸運的咧,沒失業過(除了自己強迫自己休息外),而且所遇到的主管或老闆真的是不錯,就像我一位大哥同事說的:公司正常發薪水就很好了...說得也是啦..而且在這個工作中,我的直屬主管算是所有公司主管中最好的,脾氣好,人又好,重點是...不常在公司...嘿!!...希望今年還能延續我一連串的好運...很久沒去拜拜了,去拜一下保平安吧..
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
正義??做出來的...
現在做的工作是法務相關的,並不是我多具有法學基礎,是老闆敢用,我就敢做,只是在台南安逸了太久,突然是正常朝九晚六的工作,有點給它不適應中,還是之前被操的基礎還很厚實,工作量還勝任餘快...當然做了那一行就會對這一行有所了解,其實我要感謝我的主管,雖然跟在他身邊沒多久,但他教了我很多東西,而且也明白了一點,世界上沒啥”正義”這勞子東東...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訴訟案的成敗,端看你所呈給法院的文件的理由性,你有理,你的訴求就有可能會勝訴,所以我的主管說,法官沒有道德,沒有對錯,只看誰有理....好,那你的文件有沒有可能是假的...哈~~沒有法官可以說他們手上的文件都百分之百是真的...所以囉,無論發生的任何事,與人有糾紛之類的,都一定要有證據,口說無憑,白紙黑字最要緊...隨身照像機及錄音筆是必備的,確認之後萬一有什麼事要法院調解或訴訟的話,你才能立於不敗之地,或是說不會被別人追著打,流傳著一句話是很重要的~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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